2006/7/14 21:58
留言人:鄭生倫
尋找愛妻
尋李全清
我妻李全清,又名李平,山西臨縣人,06年4月以前在柔婷國際女子美容美體北大街216號店上班.因懷孕流產請假兩個月,在此期間,家庭瑣事與工作煩心.于5月27日中午離家出走,至今未歸.
特征:女,34歲,1974年10月出生,身高1.58米,會說不標準的普通話、太原話、臨縣話,小圓臉,染黃色頭發,左頸后部有一顆明顯黑痣,口腔上部配有假牙,右側頭腦后勺有一小塊自然白頭發。走時身上無身份證,有復印件,有柔婷的美容師證。身上有錢,現在可能到達某個市縣區。我家正在大力尋找,請各市縣區用人單位和個人見到本啟示后,不得留用和留宿,如有留用和留宿者,對社會和治安造成不良影響,對我家庭感情造成破裂,給經濟帶來損失和人身安全等一切有關的問題,由用人單位和留宿者(包括租房)負全部責任和法律責任,我將保留訴訟的權利,如有知其下落者與我聯系,我表示衷心的感謝。
李平請你速回我身邊。家庭和我需要你,不要對社會和治安造成不良影響。
本啟示寄有關太原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備案。
我為了尋妻心切,請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支持和張貼。
尋人啟示2
李全清,又名李平,山西臨縣人,身高1.60米左右,染黃色頭發,小圓胗,穿著簡陋,4月3日流產后到和平北路和平苑小區10棟5樓14號她姑父張香明家,居住到5月2日左右,在此欺間常與張香明及其家人出入和平苑小區和西宮雙美小店,由于張香明夫婦與李平是姑侄關系,是李平長輩,在我尋找期間,張香明夫婦阻止了我和李平感情和戀情及友情的見面,我于4月29日晚找到了張香明家,再次敲門時,他們沉默,拒絕開門見面,因我上班的關系,我又于5月1日晚19時左右再次去敲門,有人說他們全都出去了,我于20點20分再回來敲門時,張香明他們家撥打了110報警來了四個警察.阻止了我再次尋找的機會和友情的見面,就這樣李平至今未與我見面,現她已不知去向.李平盼望早日回到我的身邊.
1、警告:世人為人之父母,請不要強行干涉自已子女和親朋好友子女的愛情、戀情、友情!
2、警告:世人為人之父母,請不要強行干涉自已子女和親朋好友子女的敵情來胡亂撥打110報警。
3、警告:世人為人之父母,睜開眼晴看清事實,別把自己的子女和親朋好友的子女當作無知來阻止他們的婚情!
為了承諾,我決心找到李平為止,來拯救被破壞的情感和被傷害的心靈。并希望張香明夫婦在10天內勸告李平和我見面協商,不然我將此啟示貼到太原市公交車站和小區,到時請有關單位給予張貼和支持,超過三個月我將真故事刊登到太原晚報。
請問張香明夫婦,您們已經傷害了您的女兒,還要傷害我和李平嗎?
請您們勸導她速回來!
張香明夫婦是破壞我和李全清感情的罪魁禍首,應受到良心和社會的譴責,他們應負這次全部的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。
我的憤怒與控訴
傳統道德教育人們,寧拆十座廟,不拆一樁婚,可和平北路和平苑小區10幢5樓14號、西宮雙美商店張香明夫婦倆,于我妻出走時間,將我妻藏匿他家中居住至今,不顧我全家多方多次到和平苑小區和西宮雙美商店尋找,都被他們夫婦拒絕,不知道!就這樣與我愛妻李全清(李平)至今未能見面同住.張香明夫婦倆背離了傳統道德,背離了良心,不顧他人的傷與痛,破壞他人的感情,殘害他人的家庭.事實證明:張香明夫婦就是破壞和慘害我家庭與我感情的罪魁禍首,應受到良心和社會道德的遣責!
張香明夫婦,請你們在2006年7月15日前交出我妻李全清(李平)回到我家、我身邊.否則:我將在維權路上,控訴張香明夫婦應負的一切責任、經濟責任、民事責任和破壞他人婚姻與家庭的法律責任,希望張香明夫婦明智;
我愛妻李全清(李平)請你在2006年7月15日前回到我身邊和家中,面對現實共建美好家園.否則:你將考慮其后果.
請張香明夫婦及我妻李全清(李平),不要逼我走上絕路,更不要逼我觸犯法律.詳情請見山西114網,三晉聯盟(百度搜索)尋人啟事.任何單位和個人(包括張香明夫婦)不得留用留宿,如有留用留宿,提供住宿和租房者,負全部的責任、經濟責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,我將按照法律程序進行.我在尋找路上竭盡全力無望,求助公安110、街道辦事處、鄉村、網站及個人和各方的幫助尋找.
尋找人:鄭生倫 13485354159
叩拜幫助我尋找的單位和個人!
聯系人:鄭建峰 鄭生倫 聯系電話:13485354159
Q Q :liu******地址:山西太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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